2021年9月份十堰市本级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和《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军区动员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精神,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同时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中、高级)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的企业职工,可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经企业和职工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本月十堰市本级共有131人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8667336
十堰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管理科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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