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文、图/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汪丽君 报道: “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了。”9月15日,盗窃嫌疑人邓某在办案区后悔地说到。但后悔已经晚了,邓某因盗窃了3.1米电缆线,结果被行政拘留6日。
邓某今年65岁,案发当日,邓某在茅箭区某小区安装通风管道,中午在吃完饭后,邓某看到了小区一变电箱内有一圈安装好了的电缆线,当即“见财起意”用随身装着的老虎钳和刀片,将变电箱内3.1米长的电缆线剪下想要将里面的铜线剥出来变卖。
当邓某正在剥线时,被现场巡逻检查的周某发现并报了警。
邓某盗窃的电缆虽然只有3.1米,价值100元左右,但是施工方重新再返工安装又损失了更多的人工和费用。当被带进询问室时邓某为自己贪小便宜,为施工方带来不便感到后悔。
据邓某交代,“我安装通风管道一天就能赚两三百元,自己一时鬼迷心窍贪心犯了法。” 最终,邓某被给予行政拘留6日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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