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李雯婷报道: 男子喊陌生女孩陪其喝酒,遭到拒绝后对女孩和其同行人员进行殴打。22日,因涉嫌寻衅滋事,朝阳路派出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18日凌晨,男子张强(化名)酒后来到朝阳路一酒吧继续喝酒,其间他感觉邻座一位女孩长得特别漂亮,于是叫女孩过来陪他喝酒。因并不认识张强,女孩拒绝了他。张强很不高兴,对女孩进行了殴打。与女孩同行的一名男子上前劝说,也遭到了张强的殴打。
之后酒吧保安赶到现场,试图将张强控制住,但张强仍继续打人。无奈之下,保安报警。很快朝阳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张强控制,并欲将其带至派出所,但遭到张强的激烈反抗。随后,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将张强强制带离现场,并带至派出所约束醒酒。
18日上午,酒醒后的张强对他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当面向女孩道歉。22日上午,因涉嫌寻衅滋事,经报茅箭分局批准,朝阳路派出所对张强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