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医疗(企业补充)补助、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金额的公示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堰城区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十政发[2009]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医疗(企业补充)补助、异地安置等长期居住外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返还金额及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10日至16日共7天,如有疑问,请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结算科联系(电话:8629013),公示结束后陆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已发放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其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
二、社会保障卡未发放(含社保卡挂失)或者有社会保障卡但享受人死亡需要更换银行账号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农行十堰人民路支行(地点:三堰太和医院对面)办理领取手续,联系电话:8899515。
1、享受人本人领取的,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及开户银行名称。
2、享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以及受托人身份证。
3、享受人死亡,但已经提取到死亡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信息,需其家属确认社保卡银行账户能否正常使用后,方可划拨。
4、享受人死亡,其夫(妻)代领的,提供户口簿、代领人身份证、享受人死亡证明。
5、享受人死亡,其子女代领的,提供户口簿、继承关系证明、代领人身份证、享受人死亡证明。
附件:2020年二次补偿
附件: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
附件:2020企业补充医疗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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