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啥操作?消费242.12元 商家优惠-0.88元 实收243元

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徐国文 见习记者 赵泽红 报道:“我在饭店吃饭一共消费了242.12元,按照四舍五入应该是242元,但商家收了我243元。另外,吃饭应该都是整数,怎么还有两分钱,有点想不明白。”4月14日,市民刘女士(化姓)在秦楚网秦楚论坛分享了一件她遇到的事情。

据刘女士介绍,4月13日下午5时许,她们一行5人来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饭店吃饭。在结账时,她意外发现消费总价为242.12元,这让她很奇怪,为什么还有两分钱的零头。

此外,刘女士告诉记者,商家在收费时实际收取了243元,这让她更加纳闷:“按照四舍五入不应该是242元吗?”

记者从刘女士出示的小票照片看到,她累计消费242.12元,抹零金额-0.88元,优惠合计-0.88元,应收243元。由于消费者已经将小票扔掉,具体的消费种类和金额无法看到。

4月14日下午3时许,记者驱车来到十堰经济开发区刘女士所说的饭店。

“当时这位顾客也没有提出异议,一般提出的话,我们都会抹去零头。”饭店经理告诉记者,刘女士点的菜品有鱼,鱼是按照重量计算,因此有零头。至于按照243元收取是收银系统默认自动出单,近期他们也发现了这一情况,目前已经向收银系统厂家反馈寻找解决方法,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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