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520户将进行适老化改造 涉及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云上十堰讯 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周斌 通讯员 张碧琴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省残联等八部门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分配名额,惠及十堰520户老年人家庭。

此次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每年改造1万户,十堰将改造520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鼓励有条件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

在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中,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

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申请者属于高龄类别,指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申请者属于失能类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失能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护理补贴老年人无需重新认定,脱贫人口中的老年人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6项指标综合评估,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认定为“失能”;申请者属于残疾类别,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此次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及家具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其中7个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子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23个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在完成7个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选择其他23个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自主付费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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