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放“烟花”守岁,被民警逮个正着 俩小伙派出所过除夕

云上十堰讯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朱琳娜 卢瑶 报道:明知禁鞭规定,仍然心存侥幸,春节期间,郧西两男子在禁鞭区燃放烟花,被民警当场抓获。

正月初一凌晨1时许,郧西县城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天河路高速公路高架桥附近时,看到空中有烟花绽开,民警循着烟花升起的方向来到桥下,发现有两名男子正在竞相燃放烟花,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违规燃放烟花的两名嫌疑人及未燃放的烟花带回派出所处置。

民警经讯问了解到,李某、王某两人相识仅数小时,一时兴起,想着大年三十晚放点儿烟花守岁,虽然有禁鞭规定,放几支烟花应该没事,没想到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在派出所过了个“三十夜”。在依法没收烟花后,民警还对两人分别予以罚款一百元的处罚。

2019年12月21日,郧西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郧西县城关镇范围内全年禁鞭;各乡镇集镇除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及元宵节几日可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农村地区可以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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