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云上十堰讯  韩玉砚 特约记者 郭军 报道:10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全国87个城市入选,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榜上有名。据悉,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湖北省有3个城市上榜,另两个城市分别是咸宁市崇阳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国家生态县的“升级版”,是反映一个区域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金字招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成功创建,是对竹溪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充分肯定,更是对竹溪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极大鼓舞。

近年来,竹溪县依托良好生态资源和独特人文资源,以“六城联创”为抓手,按照经济发展生态化和生态资源产业化基本要求,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全民参与的原则,着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2014年8月,竹溪县正式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主任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竹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该县生态保护红线总划入面积为104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1.53%。

近年来,该县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一、二级保护区,取缔全部排污口;实施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项目31个;建设污水处理厂16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45处;8家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建设农村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158处、安全饮水点729处,水源地生态移民93户;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水体综合保护九大行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主要水体水质稳步上升。近3年来,该县县级集中水源地及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地表水达标率为100%。

“来竹溪我氧你!”近年来,竹溪县抢抓退耕还林、绿满荆楚、精准灭荒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机遇,不断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力度,促进国土覆绿,绿色资源增长,造林面积已累计突破40多万亩;围绕打造中国候鸟旅居县的功能定位,以“百里绿廊、百里果廊、百里景廊”为主线,建设森林康养、森林休闲、森林旅居三大森林旅游目的地,该县森林覆盖率达78.6%,植被覆盖率达83.9%。

该县实行城区禁鞭乡镇限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现燃煤锅炉、黄标车全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全覆盖,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全达标。

该县还以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新农村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该县已创成生态乡镇15个(占比100%),已创成生态村268个(占比85.6%)。

近3年来,竹溪县县域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PM2.5年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2%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前十。该县先后荣获多项殊荣,其中包括:

■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 全国绿化模范示范县

■ 全国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

■ 国家卫生县城

■ 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 省级园林县城

■ 省级文明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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