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王学林 报道: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 “三个更加”工作要求,近日,市住建局会同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连续出台了优化房地产行业营商环境八项措施和优化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服务十二条措施(简称 “住八条” “建十二条”),20条硬措施聚焦住建行业管理服务难点、痛点、堵点,解难疏堵,动真碰硬,以实际举措、实际行动、实际成效,擦亮十堰住建 “店小二”品牌。
“住八条”措施主要内容
一是压减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和程序。取消商品房预售 “预验收”环节,取消商品房预售预验收会签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资金证明、商品房预售现场综合勘察审核表、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备案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7项申报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结,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办结。
二是减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首次申请不再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减少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材料。对新设立、延续备案的,取消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取消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根据营业执照确认。对变更房地产估价机构住所的,取消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根据营业执照确认。减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材料。对新备案的,取消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取消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根据营业执照确认。对变更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所的,取消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根据营业执照确认。
三是优化房产交易服务流程。实行二手房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 “一窗式办理”,推行商品房网签即时备案,实现网上提交、网上办理。
四是实现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信息化。大力推广房屋租赁信息平台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房屋核验、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电子备案证明服务,实现房屋租赁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提供区域性房屋租赁监管及供需信息共享服务,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屋租赁市场环境。
五是优化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通过实施“互联网+住房维修资金”,实现住房维修资金缴存当天进账当天办结,实现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不见面办理。
六是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完善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 “红黑名单”,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淘汰信用差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同一家企业巡查、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及时回应企业反馈的问题和诉求,建立 “1个工作日签收、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办结”机制。
七是提升住房公益服务水平。简化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房协议签订程序,实现1个工作日办完,限制配建房屋做到即到即办。简化公租房受理审核程序,取消房产证明等,能够通过相关单位核查的信息不让申请人提供。加快和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与市场监管、税务、车管、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实时共享。认真落实企业引进人才及大学生实习实训住房保障政策。完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配套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推行多元化运作模式,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惠民工程。提高白蚁预防服务质效,做到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委托书即来即签,对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实行主动预约服务。
八是房地产测绘服务提质提速。取消测绘申请,砍掉预测绘勘察现场环节,实现房产测绘 “一次现场、一次办好”;主动协助委托方收集资料、处理楼盘表 (测绘数据)上传;对工业园区 (企业)房地产测绘减半收费,推行主动上门服务、 “订单式”服务。
“建十二条”措施主要内容
一是真正实现“多图联审”。压缩施工图审查阶段多头审批环节,将原施工图设计、防雷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等各专业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同一家审图机构一并进行审查,统一出具审查意见,消防审查费用由财政承担。大型房屋市政工程联合图审时限压减为12个工作日以内,中型及以下房屋和市政工程联合图审时限压减为7个工作日以内。消防审查审批收件资料由原来的7项压减为3项。
二是扎实推进 “联合验收”。针对多头反复验收时间长、环节多突出问题,推行部门预验、一次性告知、集中统验机制,彻底改变原有多部门分散验收模式,实行规划、消防、人防、排水、档案、质监等事项联合验收,将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压减为14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跟踪帮办企业资质。大力推行住建“店小二”服务,跟踪帮办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报批,对于报批资质的企业,取消纸质资料和社保资料原件核验,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电子化申报及审核。企业一旦报件,即进入住建优化营商环境群,首答干部首责,首答干部即为帮办员,全过程跟踪指导服务,一帮到底;二级建造师注册及遗失补办等取消现场核验原件环节,全面推行电子化申报和不见面审批,办理时限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
四是着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借助 “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系统” “十堰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和远程监控平台,对工程项目实施信息化、可视化监管,减少到项目工地的检查频次。对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用类项目,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在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消防审查意见、工程招投标等法定要件后,经局党组会审定后,可提前介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
五是分类解决消防验收难题。下放、取消一般工程 (54米以下的住宅楼项目,1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项目,500平方米以下娱乐场所等)消防审查,将所有工业项目消防审查验收权限全部下放至区住建局,方便企业就近办理消防手续。借助市政府解决消防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平台,整合相关部门力量,集中分类化解消防遗留问题;在全省率先推行 “老建筑老标准、新建筑新标准”,妥善解决因规范变化导致的消防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创造性支持完善不动产手续。
六是严格规范招投标市场。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与综合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与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内容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核,强化过程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等纳入行业重点检查内容,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代理机构纳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我市从事招投标代理业务,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市场行为。
七是全面推行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工业项目全面推行 “承诺制+备案制+监管制+验收制”为核心的先建后验管控模式,审查合格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业项目先建后验施工手续。
八是积极扶持绿色建筑发展。全面压缩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退付程序和流程,对整体缴纳基金的项目,在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和规划核实证后,分栋分期退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向上争取奖励性政策资金,鼓励建设单位和开发单位建造更高标准更高品质的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各项补助政策落实落地。
九是不断优化城建档案管理。全面加强项目档案服务的跟踪指导,将建筑工程归档内容由19项压减至15项,每个项目现场服务不少于3次。不断丰富馆藏量,为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管网敷设等城市建设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档案服务。
十是包容审慎执法处罚。按照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思路,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推广柔性执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帮助企业提高认识,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十一是突出抓好主动服务。在系统全面推行 “来件即办”制度,通过 “一窗受理”和政府OA平台、搭建营商环境微信群等不见面审批,让企业和群众 “跑一次”为上限, “不用跑”为常态。对所有企业和群众实名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实行每天1名领导值班分件、首办干部负责首答、全程跟踪服务、全程互动、全程晾晒、全程接受监督,100%限期反馈,倒逼履责,所有包联企业问题9月底清零。
十二是营造担当干事环境。市住建局领导班子带头认领审批服务事项、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工作责任,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直接担当干事的干部,最大限度消除干部的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报备尽职免责事项,推动容错纠错机制率先在住建行业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落地生根,坚决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鼓舞激励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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