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扫黑除恶抓获嫌疑人119人 查封涉恶涉黑资产1.2亿

云上十堰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査孟达 通讯员 陈宏 报道:近日,记者从竹溪县扫黑办获悉,该县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主业主责,多措并举,截至目前,先后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涉恶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犯罪15个,破获刑事案件36件,抓获涉恶嫌疑人119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黑财1.2余亿元。

据了解,竹溪县始终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精神作为各级党委主动担当斗争责任的行动指南,扎实推进各方面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认真履责,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来安排、部署、推动。各乡镇和成员单位挑选精干人员2名,参与到扫黑除恶日常工作中,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坚持每周到扫黑办坐班办公,另从公安局抽调5名干警充实到侦查打击组。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先后选送大批干警到市以上参加“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参战干警打击能力得到逐步提升。

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新媒体宣传平台不间断发布工作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短信40万条,积极整合全县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张贴栏、门头“LED”显示屏等宣传资源,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持续营造黑恶必除的浓厚氛围。县直政法机关结合“走访评”活动、“六城联创”活动、精准扶贫“村村走遍、户户走到”和“全员普查保成果”等活动,对“两代表一委员”和3万余户群众开展上门征求工作意见,宣讲扫黑除恶工作成效。

按照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成员单位摸排原则对线索进行分类、建立台账,逐件列出责任单位、办结时间和办理要求。核查单位收到交办线索后,30天完成初查,60天完成核查结论,核查单位签字背书后上报;并且要与举报人见面沟通、签订回告书。针对重点案件建立公安、检察、审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小)三长”会商制度,保障案件定性准确,办案标准统一;先后组织会商会10余次,分别对侦查、起诉、审判的13件63人涉黑恶案件进行会商研判,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今年,竹溪县组织15个乡镇及“十大行业领域”的16个行业部门(成员单位)开展除恶治乱专项行动,摸排出一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及性格偏执人群及城乡结合部、村(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恶人”,办理“黄赌毒”、侵财类等案件89起,抓获在逃人员8名;行业乱象集中整治11件,行政处罚13人。竹溪县纪委监委按照“两个一律”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涉黑涉恶线索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严肃问责等工作要求,立案审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2人。

对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省、市5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要求,限期予以整改到位。先后对规范化支部创建进行验收,对2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整顿“回头看”,对109个农村(社区)支部达标并授牌;出台《竹溪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办法》和《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全县343名后备干部进行联审,取消13名对象资格,村级后备干部岗前培训310人,紧紧筑牢了“扫黑除恶”基础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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