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潘成涛 报道:全民参与共筑荆楚平安,警民联动共创美好未来。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消除治安隐患,维护疫情后期社会治安稳定,10日,竹溪县公安局发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通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
通告所称的违法犯罪行为指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发生在竹溪县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等基本线索;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经竹溪县公安局查证属实。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案奖励人民币200-2000元。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只奖励一次,举报奖励款由竹溪县公安局负责兑现。
同时,通告要求,举报人应对举报行为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公安机关对举报行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10、0719—2846560。信件举报:各辖区派出所、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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