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通讯员 肖淮 报道: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十堰市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十肺炎防指〔2020〕75号)精神,我局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冠病毒防控期间登记服务工作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强化防疫卫生管理责任、打造安全办理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疫情应对举措等方式,于3月20日至3月22日试运行三天,试运行期间情况良好。3月23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工作正式恢复。疫情防控期间请有业务办理需求的群众仔细阅读下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办理须知,按流程办理: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