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徐国文 报道: 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交了定金后,却被开发商告知房屋存在问题,暂时不能)进行买卖。消费者多次上门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对方称公司正在与另一企业打官司,共管账户被冻结,退款日期无法确定。
12月3日,市民高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去年8月,他在浙江路中庚香山新城销售人员的介绍下,认购了该公司一套房,并交了15000元定金。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下个月就可签订购房合同。等到去年10月份,他却从销售人员口中得知,房屋存在问题,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今年8月,等待一年无果的情况下,高先生多次向中庚香山新城申请退还购房定金,始终无果。“一名销售人员告诉我,公司正在打官司,账户被冻结,暂时无法退款,可我还等着这笔钱买新房子。”高先生拿着房屋认购协议说。
4日上午10时许,记者和高先生的妻子伊女士来到中庚香山新城售楼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售楼部已停止办理业务。当得知伊女士是来退款的,她表示需要和公司一名姓汪的经理沟通。
随后,记者和伊女士见到汪经理。她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正在与另一企业打官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无法退款。必须等两家企业官司结束,银行账户解冻后才能退款,但具体退款时间无法确定。
“他们打官司打个10年8年的,难道我要一直等吗?”对于汪经理的答复,伊女士并不满意。
对此,记者咨询了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延桢,他告诉记者,开发商不能以与另一企业打官司而拒绝退还消费者的购房定金,建议伊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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