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报道:9月26日十堰开始电动自行车上牌,截至11月20日,共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38775辆。市公安交管局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应尽快登记上牌。从明年1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将罚款50元。
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九成以上是非标车
家住朝阳路的小王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在9月26日得知可以上牌后,便先后两次前往交管局二大队办理,第一次去了发现交管局二大队还未开通此项业务,第二次去了见上牌的人太多,就没有上牌。
11月20日下午2时30分,小王再次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交管局二大队办理,只有四五个人在排队。
提交资料、现场查验……一套程序走下来,小王用了不到10分钟。为了方便电动自行车车主上户,交管局二大队还邀请保险公司在此设点,对需要办理保险的车主办理保险。
20分钟后,小王就拿到车牌。而在此之前,上牌高峰期,车主至少要等一个小时,有时仅排队就得几个小时。
“才开始办理时,大家都抢着上牌,现在上牌的人少一些,压力也小多了。”交管局二大队负责登记上牌的一名民警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当天排队的人全部能上牌,尽量缩短车主等候时间,民警先把车主的资料收下来,让车主先回去。民警晚上加班加点录入信息、制行驶证,有时要忙到晚上10点钟才下班。第二天车主就能拿到行驶证和号牌。
数据统计,从9月26日以来,截至11月20日,近两个月时间里,共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38775辆,其中国标车正式号牌397辆,非标车临时号牌38378辆;城区各大队共登记办理23467辆,各县市区大队共登记办理15308辆。
“在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中,其中九成以上是非标车。”交管局四大队教导员刘江告诉记者,所谓的非标车就是在2019年4月15日(含)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这类电动自行车发放的是临牌,过渡期至2022年4月15日。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一证通办,车主办理上牌不再排长队
“最高峰时一天要办理入户登记300多辆。”刘江介绍,在开始办证的那段时间里,每天办证窗口前都排满了人。受上户人数太多的影响,从登记入户到拿到车牌,最长的周期为10天。
而最近这几天,交管局四大队每天登记入户的电动自行车数量每天保持在四五十辆,车主从登记入户到拿到车牌仅需一天时间。
办证时间的缩短,得益于一证通办、延时下班等便民措施的实施。
10月15日,市公安交管局下发通知,在原有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期限的基础上,将上牌期限延长两个月,从原来的10月31日延长至12月31日。之后,电动自行车上牌转为常态化登记。增加十堰城区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点,由原来的4个办理点增加到5个办理点,除了交管局一、二、三、四大队外,新增了车管所办理点。
同时,得益于一证通办政策的实施。此前,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按身份证所在地辖区办理。从10月15日起,凡持十堰市(含城区和各县市区)身份证的市民,可在十堰各县市区、城区任意一电动自行车牌照办理点登记上牌,不再受地区限制。即茅箭区的居民可在张湾区电动自行车号牌办理点办理号牌,房县的居民可在十堰城区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也可在竹溪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非本市身份证且未办理居住证的居民,可凭所在辖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
一系列便民措施的实施,使电动自行车上牌变得更加便利。目前,城区各大队每天上牌电动自动车的数量均在40辆到70辆之间,有部分办理点,车主当天上牌就能拿到牌照,排长队等候办理车牌的现象基本消失。
明年1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将罚款50元
从2020年1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局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对未登记上牌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罚款50元;拒绝交罚款的,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
市公安交管局提醒,还没有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于12月31日前办好上牌手续。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车辆购买之日起30日内,持《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等资料,向居住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对于资料不全的,一次性补齐后即可办理。
对于2019年4月15日前购置、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持《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责任保险凭证,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号牌,并交验车辆。
此外,民警在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时,发现有些市民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国标不能上牌,在此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于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一律不予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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