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冯亮 报道:10月十堰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1950件,电话回访204件,处理市长热线、网上问政、省阳光信访件共计91件。经分析,10月热点问题共3个,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一进行解答。
个人贷款需要担保人吗?以前的担保能撤销吗?
答:目前个人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时不需要担保人。以前申请贷款时已经有担保人的,还款期间未产生过逾期的,可在还款满一年后申请撤销。
提前还款如何办理?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满一年且未产生逾期的,可申请提前还款。需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业务大厅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所需资料:①借款人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还需提供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②需提供提前还款凭证或部分还贷凭证,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还额度; ③《十堰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申请表》;④提取人Ⅰ类银行卡。
父母给子女购房能用公积金提取吗?
答:购房提取:缴存职工为本人或子女或父母(十堰市辖区)购房:①首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夫妻双方账户总余额,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 ②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70%。③第三套房使用不予受理。房屋套数以辖区内购房地与户口所在地房管局提供房屋套数为准。
购房提取所需资料: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加盖购房合同专用章)(二手房需提供存量房合同);②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税票;③夫妻双方身份证;④结婚证;⑤《十堰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⑥需提供所购房的房产登记备案证明;⑦房屋套数证明(市内的购房地与户口所在地均需提供);⑧提取人Ⅰ类银行卡;⑨父母为子女、子女为父母购房需提供户口簿,如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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