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82.4万余元!十堰警方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秦楚网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赵伟 通讯员 赵瑜 报道:近日,丹江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2019年5月,丹江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分别接到丹江口某工贸公司、十堰市恒某工贸公司、十堰广某工贸公司报案称,57岁的男子马某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分别向上述3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0张,开票金额82.4万余元,税额13万余元。

经调查,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马某同45岁的女子王某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分别向李某经营的丹江口某工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开票金额218392元,税额35797元;向刘某经营的十堰市恒工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开票金额135430元,税额21669元;向樊某经营的十堰广工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开票金额470224元,税额79938元。

据了解,王某是陕西人,在十堰打工多年。2017年初她在去武汉的火车上认识了邻座周某,攀谈熟悉之后,周某向其介绍了一条“生财之道”——虚开增值税发票,由周某从天门的几家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开票额7.5%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再以8%以上的价格开给别的企业以此牟利。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王某并没有意识到周某介绍的这条财路,其实是犯罪。没有其他挣钱来路的王某逐渐动了心,回到十堰后就找到了曾经一起打工的马某说了这件事,两人一拍即合,由马某从中联系十堰当地需要发票的企业,王某则负责联系周某开具发票。

2017年底,两人通过电话联系周某,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先后开具了1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十堰当地3家企业。当两人还在为牟取的1万多元利润而窃喜时,购票的几家企业就陆续找到马某要求退钱。原来,十堰当地的税务机关发现王某开的10张票据均为失控发票,两人再想联系周某时却已经联系不上。

马某和王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秩序,两人均对其涉嫌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樊某均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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