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男子和姐姐当街扒光妻子衣服,法院判了!

云上十堰讯 记者 何利 报道:二婚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在大街上丈夫伙同自己的姐姐将妻子的衣服扒了个精光。日前,这起案件经市中院审理后,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姐弟俩犯侮辱罪分别被判刑10个月。

今年47岁来自陕西的邹某,几年前与大自己4岁的竹山男子袁某再婚,育有一女。去年4月,夫妻俩感情不和闹离婚。然而离婚官司还没打完,双方又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了矛盾。

去年7月14日15时许,邹某来到竹山县步行街自家的服装店,与丈夫发生争吵,袁某赶邹某离开服装店,被邹某拒绝。

袁某随后将邹某拖出服装店,两人发生厮打。袁某的姐姐袁某某上前帮弟弟的忙。厮打中,袁某某将邹某的裤子、内裤脱掉,而袁某则将邹某的上衣、胸衣等衣服也脱了个一干二净。姐弟二人让赤身裸体的邹某在大街上躺了近20分钟。在此期间,不少路人围观。当日15时16分,竹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后,即出警赶到现场,见邹某赤身躺在地上,仅敏感部位被人用破衣服遮掩,便联系120救护人员将其送至医院处置。

随后竹山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迅速介入,并于同年8月13日将袁某姐弟逮捕。

竹山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袁某、袁某某因家庭纠纷而采用暴力手段,在公众场所强行扒光邹某衣裤,使其全身赤裸暴露在公众场所长达20余分钟,严重损害了邹某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

竹山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袁某、袁某某犯侮辱罪,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邹某及袁某姐弟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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