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遭受不实投诉正名 竹溪公安首发"澄清书"给民警撑腰

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潘成涛 报道:5月15日,竹溪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督查大队队长姚继军专程来到该县城关派出所,郑重将《澄清正名通知书》交给该所所长周元林,向全体民警表达竹溪警方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决心。据悉,这是该局今年下发的首份《澄清正名通知书》。

4月9日,竹溪城关派出所接到辖区一茶厂负责人报警称,他们发现了一名偷摘茶园茶叶的妇女,要求处理。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询问中,当事人42岁的胡某某坚称她采摘的茶叶是山上的野茶。民警遂将其采摘的茶叶与茶园的茶叶进行比对,从外观形状、色泽初步判定她采摘的茶叶是茶园里的。为了进一步证明判断的准确性,民警前往胡某某所称的采摘地点,专门采来一些野茶再次进行比对印证,结果再次证实了民警的判断。鉴于胡某某采摘的茶叶数量较小,民警对她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进行了调解处理。

几天后,胡某某以民警在该案的处理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等问题,向十堰市公安局投诉。竹溪县公安局接到要求核查投诉指令后,指派警务督察大队民警调查,通过询问投诉人胡某某、当事民警、辅警及其他证人,并调取执法记录仪处警视频等证据后,查明胡某某的检举控告情况不实。

随后,警务督察大队民警对胡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并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和《湖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向处理该案的民警、辅警发出《澄清正名通知书》,为其所遭受不实投诉正名,切实维护其执法执勤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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