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秦楚网)记者 罗伟 通讯员 张淑贞 报道:7日11时许,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财务人员小高接到该公司老板“陈总”通过QQ发来的指示:“我现在急需用钱,你转账48万到指定的银行卡内。”小高信以为真,利用办公室电脑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48万元汇出。公司询问小高转账的事,小高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随后,小高赶到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类案件的诈骗手段与之前QQ冒充朋友、亲属借钱诈骗手段类似,是犯罪嫌疑人利用QQ即时通讯工具,一是盗取公司老板QQ号码,要求QQ好友中的公司财务人员以公司业务需求为名,向指定账户转账;二是盗取公司职员的QQ号码,在QQ好友中获取公司经理的昵称和头像,后犯罪嫌疑人重新注册QQ号,以相同的昵称和头像与公司财务人员聊天,以公司业务需求为名,向指定账户转账。
为何犯罪分子屡屡成功?警方在侦办该类型的案件中,了解到平时公司企业老板转账、汇款时也会通过网上QQ与财会人员进行沟通,故在QQ上接到“老板”指示后,财会人员一般都不会通过电话确认,就直接进行汇款、转账。除上述案例以外,骗子还有可能在要求受害人转账后,以自己不方便为由称自己稍后将无法联系。一旦受害人未经确认就将钱转入对方账户后,对方就再也联系不上。所以警方在此提醒大家,在转账前务必要亲自联系当事人确认转账要求后再进行转账。
最后,公安送大家一个“两不,一慎”秘诀,一定要谨记哟!
1、不轻信。不轻信QQ、微信中涉及公司转账汇款的信息,尤其是在网络社交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更要提高警惕。在接到冒充领导电话时,要核实身份,如反问其姓名或办公室地址等情况。
2、不添加。不要轻易添加陌生的QQ、微信号码,尤其是涉及公司老总以及相关负责人的QQ、微信,一定要当面核实清楚。尤其是公司企业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一定要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防止在互联网办理个人业务时透露个人信息。
3、慎转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汇款、转账等涉及到钱财的业务,不要轻信QQ、微信等网络交流信息,必须经过公司老板或相关负责人当面或经电话核实确认,辨别真伪才能操作,杜绝财务人员仅凭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就转账汇款的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报警,将对方的账户提供给公安机关。并可通过查询对方汇款账号银行客服电话,在要求登录时输入对方汇款账号,在要求输入账号密码时故意输错几次,将对方账号进行临时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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