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高考报名21日启动 十堰高考生28日网上报名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石小兰

11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将于11月21日启动,12月16日结束。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十堰考生集中在11月28日。

十堰考生28日网上报名

据了解,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2016年11月21日至23日,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6日,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其中十堰考生集中在11月28日报名。此外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

普高生可参加单招考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技能高考或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凭普通高考报名号或技能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单招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招录取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考试。中职生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应根据所学专业,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报考,不得兼报。

随迁子女可继续报考

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须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若是跨市(州)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复读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后,方可在复读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教育行政机构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自2013年起,我省接受符合条件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和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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