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8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三方机构在城区巡查发现各类大气污染问题5件,并及时向相关县(市、区)进行交办。这是我市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采取的实际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PM10浓度反弹,增幅全省最高,省环保厅于6月11日发函,对十堰市实施空气质量一级预警,要求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城区开展全天候现场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运输车辆规范上路情况,道路清洗保洁情况,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情况,机动车冒黑烟情况,加油站及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及运行情况,工业企业冒黑烟、粉尘污染、物料堆场覆盖和VOCs治理情况以及其他通过直观感知发现的环境问题等。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我市要求有关部门在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罚;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关键环节,通过法律和制度,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我市还将建立完善第三方巡查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督办、考核、问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发现的问题有人认领、有人监管、有人整改,真正发挥第三方巡查的作用,强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问题解决。对于发现问题不及时认领、相互推诿扯皮,履行监管和主管责任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将坚决采取约谈、预警和一票否决等措施,并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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