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医保局@你,这有一份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待领取

秦楚网讯 记者 郝梦 报道:近日,记者从十堰市医保局获悉,按照有关规定,2017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 (企业补充) 住院医疗补助以及异地安置人员个人帐户返还资金已结算完毕,公示期结束后将于5月份开始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等方式陆续发放到位。

据介绍,二次补偿范围为2017年度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是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个人负担部分,其中包括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以内费用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大病救助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   

二次补偿报销标准为:个人负担3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45%,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至2万元的报销50%,个人负担2万元以上的报销55%。   

此外,缴纳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大病救助或二次补偿的规定报销后,剩下还有个人负担费用的,再按90%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患者有社会保障卡的,补助资金直接划入其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帐户上(本人负责激活银行帐户)。参保患者无社会保障卡或死亡(仅指2017年底之前死亡)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到三堰太和医院对面农行人民路支行办理领取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1-20日。联系电话:8899515。   

享受2017年职工医保住院二次补偿、公务员 (企业补充)住院医疗补助以及异地安置人员个人帐户返还资金的职工,具体名单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市医保局结算咨询电话:8629013,拨付咨询电话:8629008。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