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周亚晖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日前公布,十堰排名全省第一。据悉,在2016年度考核中,十堰也位居全省第一。
近年来,十堰围绕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四大因素精准发力,打出了一套强有力组合拳,截至去年底,全市392台1218.78蒸吨燃煤小锅炉、21973辆黄标车全部淘汰;55%以上公交车替换为新能源、清洁能源;全市4家水泥厂和2家热电厂实施脱硫脱硝或除尘升级改造;累计淘汰涉及7个行业12家重点企业的落后产能;对162座加油站、两座油库、79辆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改造;中心城区全面“禁鞭”继续严格实行;添置50多台抑尘车每天上路喷雾降尘;对全市25家混凝土搅拌站实施绿色升级改造。
去年,十堰空气环境质量3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4天,达标率86%,提前3年达到“十三五”考核要求;PM10 年均浓度65μg/m3,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PM2.5年均浓度45μg/m3,提前3年达到“十三五”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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