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报道:近来,不时有购房者反映,购买的房屋因没有办理房产证,或办理了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也办理不了不动产权证。针对此问题,记者就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原因以及如何化解决这类矛盾,采访了相关部门。
据介绍,针对此问题,我市已成立十堰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经过多方面的工作,2017年已为7800余户“有房无地”业主启动了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少市民反映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买房多年,房产证却迟迟没有办下来……”近期,本报接到不少业主反映,入住多年,要么就是没有办理房产证,或者即使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也导致办理不了不动产权证。
“我10年前在上海路一小区购买了住房,一直没法办理土地使用证,致使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家住上海路一小区的业主王先生为所购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而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一直苦恼不已。
而另一市民则在本报微博留言反映,购买的浙江路一小区二期,当初签订合同时开发商说,交房后半年内房产证到手,现在时过3年也未拿到房产证。
“买房都10年了,房产证也拿了八年,可土地使用证到现在还办不下来,让我们这些住户咋办?”市民徐先生也同样焦虑。
据了解,房屋没有不动产权证,就意味着没有房屋的合法产权,不仅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还会暗藏风险。据这些业主反映,因为拿不到房产证而导致孩子入学麻烦,给生活也带来了不便。而有的业主所购的房屋虽然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致使房产无法交易、赠与、继承,甚至拆迁补偿等都会受到影响。
种种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业主们反映的情况看,既有办理了房产证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即有房无地),也有既无房产证又无土地使用证的(即无房无地),还有一些属违法建筑,种种原因,不一而足。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情况都是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一位业内人士称:“办理不了土地使用证的,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因为开发商取得土地后,随意改变了容积率,而又没有及时缴清土地出让金,致使办理不了土地使用证。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该业内人士分析说:“一般来说,俗称的‘有房无地’的原因无外乎就是,开发企业在建房过程中超容积率、超占地面积和改变土地用途,而没有及时缴清土地出让金,致使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从而影响办理不动产登记。”
“其次就是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到位,没有将相关症结问题处理到位。此外,还有关于缴纳税费方面的问题。”
“还有开发企业破产倒闭,或者已经解散,有的虽然存在,却已名存实亡,有的开发企业法人死亡或失联。而办理不动产登记前提就是需要开发商配合,该缴纳相关税费的补缴,该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及时缴清。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的申报主体就是开发企业,上述原因导致开发企业联系不上,也就导致了难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该业内人士说。
记者曾采访相关部门负责人获知,“以前社会上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房产证办理难,实质上是非正常情况下的办证问题。主要是一些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审批手续不全或不按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违规建设,造成权属不清、资料不全而不能依法登记,导致后期房产证‘办证难’,究其具体原因可归纳为多个方面。”
首要问题就是申请登记法定资料不全,如缺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人士举例说,有些开发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不能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有的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未办理征地手续转变土地性质;还有的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有甚者没有规划批准就建房。
“此外,还有的是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有的超出规划面积;有的擅自改变房地产规划用途;有的缺少《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有的开发企业因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无法办理房地产验收手续;有的工程不达标,竣工验收不合格;有的未按规定缴纳竣工验收手续费,未办理竣工验收证明;有的与施工方有纠纷,施工方不提供办理竣工验收必备的施工图纸资料……”
“一次审批、分期建设的房子,早期入住的市民难以及时办证。”该人士告诉记者,有的楼盘在前期办理审批手续时是统一办理,在后期建设过程中有的因拆迁难或资金困难等原因,将项目分为几期开发;有的是自行调整了建设项目进度。“这些都要等到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后才能办证。”
该人士还介绍,也有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证。比如:有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倒闭,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无法联系;有的企业重组,法人变更,转移建设项目;有些单位不具备开发资质,借其它名义开发,对外销售房屋;有的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故意拖延办证。这些问题都会导致难以办理房产证。
据介绍,有些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倒闭、注销或下落不明,购房人无法取得不动产发票和购房发票;有些开发建设单位为了逃避税费,不愿向购房人出具发票;有些单位违法建房售房,无法出具售房发票。有些企业提前收取市民办证税费、维修资金等,擅自挪作他用;有的开发企业一房多卖,一套房源有多个合同,或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办理抵押等。
“由于以前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从而导致了我市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就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业内人士说。
为7800余户“有房无地”业主启动办证程序
记者了解到,我市城区自2016年3月22日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遇到了改革前“有房无地”、房地用途不一致、“房地分离”、河道建房等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房地产领域违规未处罚到位,制度不健全,矛盾逐步后移,以及政策“中梗阻”,导致“办证难”,引发社会关注。
为解决房地产领域这些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安排专班认真研究,向上争取政策,先后前往重庆、武汉、长沙等地考察,结合外地经验和我市实际,经多次专题会议讨论,2016年10月28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有房无地”历史遗留问题,并于2016年11月23日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解决不动产登记“有房无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市政府成立了十堰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解遗办”),“解遗办”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按“一事一议”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会商,确定在依法依规的框架内催缴、约谈、起诉立案、登记发证等流程,齐心协力推进矛盾化解。
经研究权衡,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我市创新性提出“绝对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让群众买单”与“不能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企业违法行为合法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提出“化存量与防增量并重”的基本原则,实行“三分开、三同时、三核实”的基本做法。
据介绍,依例办证,实行“三分开”。即:将查处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与为群众办证分开;将行政审批和专项验收与群众办证分开;将税费征缴与为群众办证分开,对办证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由责任单位负责征收。
依法行政,落实“三同时”。在优先解决群众办证的同时,启动最严格的法律追责、追缴、追讨程序,即:对纳入办证清单、启动办证手续的项目,依法追究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置到位;同时依法完善项目行政审批和专项验收手续;追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对拒不配合处置和缴纳的,启动司法途径追缴,实施失信惩戒。
遏制增量,实施“三核实”。按照“谁发证谁核实,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查,落实责任,防范增量。
市“解遗办”成员单位对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初步摸排梳理,确定56个项目列入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涉及业主户数15240户。市“解遗办”成员单位通过约谈相关楼盘项目责任主体,至今已约谈2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一方面督促其配合解决问题,补缴所欠税费,完善手续;另一方面要求开发企业对业主做好安抚和解释工作。
经过集体研究处理,市“解遗办”已召开7次办公室全体会议会商讨论项目处理办法,25个项目经会商议定了处理意见,并印发了会议纪要。与此同时,启动追缴程序。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多方面力量追缴土地出让金,并通过政府购买律师服务,采取司法诉讼途径开展“清欠”行动,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破解难题。据介绍,现已申请仲裁的项目有10个,在法院立案的项目有10个,同时采取停办企业相关业务、将企业纳入房地产领域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等措施促使企业完善手续。
经过一系列的工作,我市已化解一部分“有房无地”方面的遗留问题。根据市“解遗办”会议纪要议定事项,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已为23个项目启动为业主办证的程序,涉及7800余户业主。其中水印澜湾小区10年没办到的证终于到手后,小区业主敲锣打鼓为市国土资源局送去了“担当石”。
今年上半年将解决33个项目不动产办证问题
“绝不允许再有新的楼盘‘带病’进入市场。”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联合验收遏制增量。一方面化解存量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新机制确保遏制增量,也就是确保新建楼盘全部是健康的。
对于实行联合验收,按照“谁发证谁核实,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查,落实责任,防范增量。要求规划部门办理项目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手续前,严格落实把关责任,确保审批手续齐全,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缴纳到位;房管部门房屋预售许可前,严格核实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缴纳是否到位,对已发预售许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的项目,应及时停止其未售房产销售;国土部门土地验收前,认真核查超占土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和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遏制违法违规建设房屋入市。
同时,对房地产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净化房地产市场。据介绍,截止目前,我市已将9家企业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并停止其名下业务办理。
“按照2018年工作安排,上半年将基本解决剩余的33个项目的不动产办证问题。”相关部门表示。“下半年将考虑研究关于‘无房无地’,以及在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重大项目整体搬迁、划拨土地变成商品房等方面进行摸排,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分类,再研究处理意见。下一步将继续清理整顿房地产领域市场,对合法合规的项目完善相应手续,坚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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