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竹山县双台乡吉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汪诗竹违规操办孙女生日宴问题。2017年1月18日,汪诗竹为自己孙女满岁操办生日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2000元。汪诗竹另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竹山县宝丰镇铧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陈少国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7年2月13日,陈少国在家为儿子结婚操办婚宴,虽然其事前事后都进行了报告,但是在婚宴期间仍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9800元。陈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竹山县竹坪乡中心学校教务主任刘顺志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5月14日,刘顺志在竹坪乡为女儿出嫁置办婚宴,虽然其事前进行了报告,但是在婚宴期间刘顺志仍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3300元。刘顺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竹山县大庙乡鲍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波违规操办父亲生日宴问题。2017年6月22日至23日,张波在其兄弟家为其父庆祝生日,置办酒席11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2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竹山县秦古镇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吴远伦在任秦古镇中心学校校长期间,该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54790元。吴远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竹山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竹山县得胜镇施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绍红侵占粮食直补资金和已故人员养老保险金、落实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4年12月至今,张绍红侵占撂荒群众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款共计11780元;侵占5名已故群众养老保险金6600元;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过程中执行政策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张绍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竹山县大庙乡鲍家河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大庙乡鲍家河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波安排该村副主任张超、村文书田飞伪造退耕还林申报资料,以该村12户农户的名义虚报200.9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0.045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超、田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竹山县竹坪乡合兴村原村文书寇仕珍落实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1年12月至2017年2月,寇仕珍在担任合兴村村文书期间,把关不严,将财政供养人员违规纳入贫困户;将2名未死亡人员上报为死亡人口,造成其养老金迟发。寇仕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村医张洪国套取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张洪国通过为9名已死亡人员提供虚假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等方式,套取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60元用于个人开支。张洪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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