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边用软管给餐馆输乙醇燃料!十堰民警排除移动"炸弹"

民警巡查时,发现司机正在违法给餐馆加乙醇燃料。

秦楚网讯 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魏刚 报道: 1月28日下午,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在张湾车西路巡查冰雪道路车辆安全时,在24路口查获一辆运输危化品未悬挂警示标志等严重违法车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成功排除这枚行驶在道路上的移动“炸弹”,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当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民警在车西路路段执勤时,在24路口发现一辆厢式小货车停在路边正在用直径2厘米的塑料软管向红卫某酒店三楼输乙醇(又名酒精)燃料,民警速停车上前制止了作业的司机。

就是用这根直径2厘米的塑料软管向酒店三楼输乙醇燃料。

经查,司机李某,持C1E证,郧阳区某镇人,机动车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发现车厢内有自制铁皮桶,桶内装有液体燃料,其通过车载电机向酒店输燃料,10米长的塑料软管从1楼斜拉于酒店三楼,架在人行道正中,妨碍了行人过路。于是,民警示意司机李某停止作业,并依法进行检查。经检查,车主李某没有危化品运输资格证,车上也没有押运员及从业资格证、车辆危化品标志,该车未开具《危险品运输通行证》,随车没携带灭火器,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随即,民警向司机李某现场演示了危化品标志放置处,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责令该车司机李某以后运输时必须进行整改,并通知交通部门介入处理。

司机李某输燃料被民警制止后正忙着收油管。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车运输危化物品未悬挂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李某被公安部门依法处以驾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乙醇液体燃料同等汽油,若遇明火或火星被引燃后势必发生意外,并严重危及道路其他车辆财产和行人人身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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