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今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104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
据介绍,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104个病种开展按病种收费。
我市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320个病种中,按照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遴选出104个病种,并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制定了这104个病种的收费标准。
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其标准包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部分和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或自费部分,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临床路径管理接受规范化诊疗,直至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规定的高值耗材除外),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据介绍,按病种收费实施的范围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017年12月25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7月31日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这次又实行104个病种按病种收费。按病种收费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定价方式的重要内容,将成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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