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鼓励市民参与创文和城市管理奖励办法(试行)出台

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报道:近日,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批准,十堰市鼓励市民参与创文和城市管理奖励办法(试行)出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举报人实施奖励,该办法试行一年。

据了解,奖励举报内容为在十堰市城区(张湾区、茅箭区、郧阳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干道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和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具体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公共设施类、园林绿化类等7类。

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电话、“创文直通车”(十堰文明网、秦楚网)、“全民城管”手机APP、 “五城联创”、“十堰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举报。

据了解,市财政从城维费中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市民进行奖励。鼓励通讯运营商和社会各界出资捐资冠名,设立市民参与“创文”和城市管理奖励基金。

被奖励的举报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为执法机关未当场查获或未掌握相关线索的最先提供线索和证据者;举报事项经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核实,并在数字城管系统中立案。

经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核实并立案的有效信息,每月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统计兑现奖励。100条(含)以上的奖200元话费;75~99条奖150元话费;50~74条奖100元话费;25~49条奖50元话费;10~24条奖20元话费。若出现多人举报同一案件,只奖第一个投诉人。年度末评选若干名“特别举报奖”和 “热心创文市民”并颁发奖金,次年次月对上年度进行奖励,每人奖励2000元、500元。

举报人举报问题必须详细真实,包括所属镇街、详细地址、参照物、违章基本事实、违章时间、现场原始影像资料等。对各类弄虚造假举报、破坏市容环境、恶意制造城市管理问题骗取奖励的,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纳入不诚信黑名单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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